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等11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第二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要按照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部署要求,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主线,探索形成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模式,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6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乡村信息化发展基础更加夯实,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弥合,涉农数据资源实现共享互通,乡村数字化应用场景持续涌现,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作用凸显,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通知》提出,试点工作按照不同试点类型方向如领域特色型、区域综合型、机制共建型分类开展。其中领域特色型包括智慧农业、乡村数字富民产业、乡村数字治理、乡村数字文化、乡村数字惠民服务、智慧美丽乡村6个方向。建设一批智慧农(林、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集成应用。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推动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各环节数字化转型。构建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培育依托互联网的农文旅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打造一批集约、高效、精准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入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运用数字技术加强对文化资源的挖掘活化和保护利用。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创新塑造乡村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