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应以要素价值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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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人浏览 加入收藏 (0)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公布。“数据二十条”公布以来,多地出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规定,积极探索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模式,取得了一些经验。从地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定的内容看,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义基本形成比较一致的表述,即公共数据的持有者按程序依法授权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授权的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并向社会提供的行为。还有地方政府参照土地资源一级开发与商品房二级开发的模式,提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用一级开发主体运营本地区可开发利用的公共数据资源,然后依法依规向二级开发主体提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服务等。

对多地有关“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定义中关于授权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后,仅限于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的表述,笔者有不同看法。笔者认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属于“数据二十条”中公共数据的“开放开发”,应当聚焦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的两大重要价值属性,一是公共服务的价值属性,二是数据要素的价值属性。因此,“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价值导向不能仅限于所谓的开发“数据产品和服务”,而是要重点关注如何更好发挥公共数据资源的生产要素价值,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数据要素端提供高质量供给。

在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中国网络与数据法治50人论坛”上,笔者发表主旨演讲时首次对“数据要素”的内涵进行了系统解释和说明,提出“数据要素属于投入端,不属于产出端,数据资源与具有数字技能的劳动者相结合,在算力和算法的驱动下,将产生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当这种新的生产函数和传统产业逐渐融合,并成为必要的资源时,才是我们理解的数据要素”。

在《2023数据要素市场回顾与展望》一文中,笔者进一步对“数据要素X”产生的要素价值进行了解析:“数据要素的乘数效应,应当与具有数字知识和技能的劳动者相结合,以数据基础设施为载体,在算力和算法的驱动下,与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度融合,产生新的生产函数,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真正释放数据资源的要素价值。”

来源: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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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公布。“数据二十条”公布以来,多地出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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