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创新、增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大力推动数据开发开放和流通使用。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我们要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经济发展、丰富人民生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通信技术为起点,数据作为信息传输和交流的媒介,其主要目的是将信息从一个地点传递到另一个地点,并确保信息能够被准确、可靠地传递给对方。因此,即使是看似普通的数据,也可能包含着对某种情况或现象的描述、记录或反映,这些信息在正确使用的背景下可能变得非常宝贵。随着数字化向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各类通信系统、网络系统、信息系统和数据平台不断涌现。数据价值超越对通信服务的支持,逐渐演化为一种广泛、普遍用于支持决策的新的实现路径。
数据从单一业务系统中被解放出来,寻找在域外新的商业机会或财务机会的可能性。数据作为信息的载体,其价值在于所包含的信息量和信息质量,在不同的业务场景中对原始数据流进行解码、解压缩、具象化、知识化,或者所谓的DIKW(数据、信息、知识、智慧)决策支持流模型,最终形成新的信息量和更高的信息质量,这也构成了数据驱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基本逻辑。
从国家层面来看,要充分理解数据实现增值的可能路径在于构建恰当的数据伙伴关系、制定有利政策让数据切实服务于社会民生和生产。特别是在为人工智能产业提供更好的数据,更好意味着更高质量、更易可及、更负担得起等。在国家层面构建一个囊括政府、企业、学术界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同的开放数据合作生态系统,以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与交流并推动数据的创新应用和技术进步。尤其是跨行业和跨领域的数据资源流通与融合,将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相结合有助于为各行业提供更有针对性、更高效的数据支持,从而创造更加全面和深刻的洞见。国家战略的制定必须坚持两个科学认识:数据、算法和算力三者的优先关系;更好的“数据+”和“数据X”(Better Data for Others)。产业实践已经证明片面地强调数据的重要性对发展数字经济的作用有限。尽管数据是实现人工智能和数据驱动决策的基础,但优秀的算法可以弥补数据的不足,更有利于从海量数据中提取有价值的信息和洞见,创造性地解决新问题。尤其是广谱关联语言模型的开发,对于数据市场基础设施至关重要,因此,实践中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妥善配置与优化三资源关系。需要明确数据的基础作用,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必须为生产和生活服务。数据增值的关键在于挖掘潜在的数据支持决策场景,国家应重点扶持消费、工业、农业等垂直领域的数据能力建设,为不同行业的决策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支持,以实现和发挥数据的乘数效应。只有通过这些努力,国家才能更好地以数据作为关键的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智能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路径,推动相关智能产业发展,从而为社会民生和生产提供更加智能、高效的生产力与服务。
在依法治理层面,加强数据价值增值有关立法、司法和执法保障是保护数据权利、规范数据市场运营、促进数据价值释放与要素合理配置的基石。我们需要确保个人和组织在数据环境中享有权利与保护,包括数据所有权、数据隐私权、数据安全权、数据收益权等。与此同时,还应结合数据虚拟性和网络特征,明确数据交易的原则和规范,明确数据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透明度等要求,防止数据垄断和滥用,保障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当前数据量呈几何级增长,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对数据监管和执法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创新数据市场执法主体设置、执法机制设计、执法工具使用,是保障数据价值实现和市场健康发展的必要应对。以政府的数据立法和数据治理为核心牵引,结合企业主动适应数据化时代的变革,不断创新和提升数据资产管理能力。社会各界也需要参与到数据价值化路径的探索和实践中,共同推动数据增值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韩海庭:博士,浙江海洋大学特聘副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数据治理青年专家,中国信通院数据安全共同体专家)